当一个人在神面前蒙怜悯,认识神工作的原则,就自然的看见自己距离神的要求还差得多。一个人满意自己所作的,就越落在自己里面,那就很难看见光。
人凭自己作的,(自己就是天然或魂),总是产生“己”的收获,就是得着一些“己”的附和和跟从,一起落在己的里面。越凭“己”作越落在“己”的里面。
认识自己难,对付自己、舍弃自己更难,因人的本质就是爱自己、宝贝自己、尊重自己、抬举自己,所以要叫人舍己、拒绝自己、厌恶自己,人是作不到的。除非在神的面光中,才能俯伏而厌恶自己。约伯看见神,因此厌恶自己(伯42:5—6);扫罗在大马色路上,在大光下仆倒在地(徒9:3)。遇见了主,人就倒下来。我们需要主向我们显现,但主在哪里给我们遇见呢?在我们灵的深处,圣灵启示在灵里。思想上的认识主,理智上的认识主,情感上的认识主,都是浮浅的,乃是在灵里认识主,蒙启示才真知道他(弗1:17)。圣灵工作的对象是人的灵,所以只能在灵里面才有属灵的事奉和属灵的工作。凭自己(魂)只能作自己“属己”的工作。所以凭自己作工的人就以自己所作的为夸耀、欣赏、满意、享受自己的工作果效。哦,“己”是多可怕。
人很容易落在错误里,人要脱离错误就很难,因人一落在错误里面就着迷,并执迷所认为是对的东西,将自己所想的当作神的光、神的引导。
自以为有属灵生命,就落在自己的里面,也就很难服人。如果他们接触到属灵的生命,有属灵的感觉,就自然会辨别谁有属灵的内容,而从里面谦卑的尊重比他更有属灵分量的人。没有属灵感觉的人,以为什么人都一样,没有什么人是他可以顺服的。这也说明,有的人只懂得属灵的名词,而没有属灵的实际,没有在启示里认识主。在属灵生命的追求上,人是最容易落在自己的里面,自满自足,自己欣赏自己,感觉自己,以自己代替生命。需要主把我们从自己里面救出来,使我们得以活在生命里。
一个被主摸着的人就流通主的生命、能力;被主摸着,天然的生命(即拦阻主的生命的“己”)。只有接触到主的人,才能倒在主的脚前,如扫罗在大马色的路上遇见了主的显现,在大光中倒下来,这是道路的起点,也就是事奉的开始。
神就是光。(约壹1:5)
神就是光,接近神就在光里,远离神就黑暗。在黑暗里走就不知往哪里去。人在黑暗里就恨恶光,不接受光。
有种人不需要光,就是瞎眼的人。瞎眼人,光暗在他都是一样。眼睛亮的人就需要光,没有光就难以过去。主的光要照亮,但人的眼睛需要看起来,才能看见主的光。
对于诸多问题,不是一一解答,总的说来,我们必须更多在生命里,更多、更深地认识基督,活在基督的生命里。因为活在道理里,凭道理套在人身上是难的,唯有凭着基督供应信徒的生命才是自然的。
同工问题、工作问题、权柄问题、顺服问题,都不是以道理去讲通、去勉强的,乃是彼此摸到生命,才能彼此融洽,在生命里和谐。一切不和谐的,都是在人(己)里面,因此十字架的对付是不可少的。
所以我们今天所需要的不是有好的办法、理论叫人遵守,什么“规章”都是外面的约束(律法)。不是同活在基督的生命里,没有同感于生命,而是各以己意为原则,也就不兼容了。一切仅以外表为形式,不以生命为内容,其结果只能是多一个工人就多一个派别,从而失去了属灵的生命、力量。